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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江苏省文艺大奖•民间文艺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评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2023年06月16日17:3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主题教育进一步走深走实,继承、弘扬优秀民间表演艺术,推动江苏民间文艺的全面和均衡发展,在省文联党组的领导下,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将于2023年10月在张家港举办江苏民间文艺展演暨2023年江苏省文艺大奖·民间文艺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评奖活动。

各设区市民协、专委会等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主题教育进一步走深走实,继承、弘扬优秀民间表演艺术,推动江苏民间文艺的全面和均衡发展,在省文联党组的领导下,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将于2023年10月在张家港举办江苏民间文艺展演暨2023年江苏省文艺大奖·民间文艺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评奖活动。现将评奖活动有关参评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共张家港市委宣传部张家港市高新区(塘桥镇)人民政府

二、民间艺术表演推荐节目类型:

1.民间音乐类:山歌、民歌小调、劳动号子、民间器乐、民间吹打等;

2.民间曲艺类:说唱艺术、相声、白话、叫卖、小品、快板等;

3.民间歌舞:花灯、龙船、旱船、高跷、采茶舞、舞龙舞狮、地方歌舞小戏、秧歌、社火、皮影戏、木偶戏等。

三、节目要求:

思想内容健康向上,突出原生性、地域性;注重艺术感、审美情趣和表演技巧。

四、参评程序:

在省文联党组的领导下,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推荐的节目进行初评,确定入围2023年江苏省文艺大奖·民间文艺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终评的节目,进入终评环节的节目将参加江苏民间艺术展演,同时进行2023年江苏省文艺大奖·民间文艺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的终评,评审结果上报省文联审批后进行公示。

五、展演暨终评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21日

张家港市高新区(塘桥镇)

六、具体推荐注意事项:

1.请各市尽可能多的推荐各地民间艺术表演节目,所推荐的节目将全部进入江苏省民间文艺数据库,作为今后推荐参加省内外各种展、赛事活动以及相关研究的重要依据。

2.各市推荐的节目必须在推荐表上注明推荐序号,排在最前面的为“1”,以此类推,作为省评选的参考。

3.已获得“山花奖”和“迎春花奖”(江苏省文艺大奖·民间文艺奖)民间艺术表演类奖项的节目不参加此次评奖,但可推荐参加展演,拟作荣誉奖。

4.所有进入数据库、参加展演和获奖的节目,均颁发相应证书。

5.请于2023年8月5日前将推荐节目的视频(视频一定要高清,不要影响评审)、照片、文字资料发送至邮箱。纸质申报表寄送至指定地址。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省文联4楼)

联系人:李林青

联系电话:18112993275

邮箱:344322929@qq.com

通过初评,参加展演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请各设区市民协、专委会积极组织,踊跃推荐参加活动。

附件:2023年江苏省文艺大奖·民间文艺奖·优秀民间艺术表演作品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