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江苏省文联)成立于1954年9月,是由省级文艺家协会、设区市文联和产业(行业)文联组成的人民团体。实行团体会员制,现有团体会员43个,其中包括12个省级文艺家协会,13个设区市文联和18个产业(行业)文联。现共有省级会员39000多名,国家级会员8700多名。
机关内设5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人事部(机关党委)、组联部、事业部、艺术部。在实际工作中,机关党委独立运行工作。
所属省级文艺家协会12个,分别是江苏省戏剧家协会、江苏省电影家协会、江苏省音乐家协会、江苏省美术家协会、江苏省曲艺家协会、江苏省舞蹈家协会、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江苏省摄影家协会、江苏省书法家协会、江苏省杂技家协会、江苏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江苏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下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江苏省现代美术馆(江苏省文联艺术研究所)、江苏省书画院、江苏省文化交流中心(江苏省文艺志愿服务中心)、艺术时尚杂志社、乡土杂志社。
江苏省文联是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肩负“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责,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服务;组织召开省文联和全省性文艺家协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理事会和主席团会议;组织召开全省文联系统的工作和学术研讨等会议,主管、主办文联省一级文艺报刊和文艺网站;团结全省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积极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共同发展江苏文艺事业;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加强文艺人才培养,努力发展和壮大文艺人才队伍;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加强友好往来,扩大江苏文化对外影响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根据文学艺术的特点,适应新时代要求,拓展服务职能,通过规范行为、反映诉求、提供法律援助维护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核发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对团体会员的管理和服务;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苏省文联作为人民团体,实行团体会员制,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下设书记处主持日常工作。全体委员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五年召开一次省文联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