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青年文学创作人才的通知
2025年03月07日15:31
关于推荐优秀青年文学创作人才的通知
各位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新时代江苏文学人才队伍建设,近日,江苏文学院下发了《关于推荐优秀青年文学创作人才的通知》,旨在发掘培养优秀青年文学创作力量,掌握全省优秀青年作家创作情况,建立优秀青年作家人才库。具体条件如下:
1.长期在南京生活或工作,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且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性文学刊物独立发表文学作品10万字(诗歌每行折算100字)以上或出版文学类图书2部以上;
(2)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且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性文学刊物独立发表文学作品5万字(诗歌每行折算100字)以上或出版文学类图书1部以上;
(3)1995年1月1日后出生且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性文学刊物独立发表文学作品2篇(组)以上或出版文学类图书1部以上;
(4)2000年1月1日后出生且在文学内刊、报纸副刊、综合性刊物等媒体发表文学作品3篇(组)以上。
入选的青年作家将在作品扶持、江苏文学院作家培训班、雨花写作营等文学扶持项目中予以政策性倾斜。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会员积极申报,并填写《优秀青年作家推荐表》(附件)于3月12日前发送至南京作协邮箱njzx583@163.com,市作协将综合评估后择优推荐,联系电话:84578583。
附件:优秀青年作家推荐表
南京市作家协会
2025年3月7日
请前往“南京文艺生活”公众号下载推荐表。
责编:张雯 张妍妍 省文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