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舞蹈家协会,全市各院校院团、各舞蹈组织、舞蹈艺术从业者: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激发南京市舞蹈艺术创作活力与创新潜能,南京市舞蹈家协会将于6月上旬在南京文化艺术中心举办“舞爱金陵”第二届城市原创舞蹈作品展演暨影像作品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舞爱金陵”活动,旨在通过现场展演、展播原创舞蹈作品,挖掘并推广更多具有前瞻性与艺术价值的原创舞蹈作品,促进南京舞蹈艺术的蓬勃发展。同时,借助影像的力量,将舞蹈艺术之美与金陵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多姿多彩的人文景观巧妙融合,全方位展示南京的历史深度、自然风光及人文魅力,为城市的文化繁荣与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南京市舞蹈家协会
南京市艺术创作研究院
南京市文化馆
三、参演对象及分组
本活动面向全市院团院校、区舞蹈家协会以及舞蹈艺术从业者、舞蹈组织。组别分专业院团院校、社会舞蹈(要求参演人员身体健康、状态良好,年龄不超过60周岁)、少儿舞蹈(年龄不超过12周岁)三类。
舞蹈影像作品不纳入组别分类,单独评选。
四、作品类别及要求
1.原创舞蹈展演作品:
舞种不限,形式包括群舞和单项(单、双、三人舞)。群舞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单项(单、双、三人舞)作品时长不超过6分钟。
2.舞蹈影像展播作品:
舞种不限,以金陵名胜为创意灵感,融合舞蹈的肢体表达与影像的视觉艺术,深度挖掘并融入南京标志性景点,通过舞蹈形式生动讲述南京故事,展现南京魅力。作品时长2-5分钟。作品像素:1920×1080、3840×2160,择其一即可。确保声音同步、清晰、无失真、无干扰。
所有展演、展播作品须为2023年1月以后创作,杜绝模仿和抄袭。同时,作品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文化自信,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较高的审美情趣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五、报名及评选
1.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0日截止。作品视频、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njswx84578586@163.com,或U盘邮寄至南京市秦淮区四条巷12号市舞协(305室),联系人岳朝龙,电话025-84578586,15005150596。
2.评选方式:由南京市舞蹈家协会邀请专家负责具体评选工作,评选结果将于5月上旬在“南京文艺生活网”公示。
3.评选结果
(1)城市原创舞蹈作品每个组别分别评出“优秀作品”3个,“优秀编导”3名,“优秀表演”3名,入围若干;颁发“优秀舞蹈工作者”10名。
(2)“优秀舞蹈影像作品”共3个,入围若干。
(3)在保持评选总数不变的前提下,评选专家组将依据报名参评作品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分项数量。
六、展演展播及安排
1.原创舞蹈作品展演:2025年6月7日,在南京文化艺术中心举办优秀作品专场展演。
2.舞蹈影像作品展播:优秀作品将在专场展演中展播。同时,综合考量作品的数量与质量,对入围作品进行精心打磨与提升,适时在网络或媒体推介发布。
七、法律问题
1.所提交作品必须由本人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演者须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所有相关法律责任由参演者自行承担,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演资格及追回相关证书的权利。
2.所有参演者在报名表上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及涉及意识形态问题的作品参加。
3.主办单位对全部参演作品拥有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4.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问题说明。
5.本通知的附件与本通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事项
1.评选专家组对展演展播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2.本次展演展播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舞爱金陵”第二届城市原创舞蹈作品展演暨影像作品展播活动报名表
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3月7日
请前往“南京文艺生活”公众号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