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江苏省文艺大奖·戏剧类
评奖方案
一、评奖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精神,充分发挥评奖导向作用,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戏剧事业传承发展,壮大戏剧人才队伍,提升剧目质量。坚持思想性、艺术性有机统一,充分展示江苏戏剧事业近年来优秀文艺成果,传递正能量。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戏剧家协会
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江苏省文艺大奖评选表彰工作组,负责研究决定评选表彰的重要事项。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文联艺术部。省戏剧家协会成立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戏剧类奖项的评选工作。
三、奖项设置
2026 年江苏省文艺大奖·戏剧类奖项包括表演奖、器乐演奏奖、编剧奖,设金、银、铜奖,共 38 个。
四、举办地点
扬州市
五、参评范围
全省范围内从事戏剧表演、演奏、编剧等相关工作的专业(包含民营院团)戏剧工作者。参评作品和个人原则上三年内未参与省级同类奖项评比并获奖。上两届获得过金奖的选手不再参评。
参评演员年龄为18至45周岁(1981年1月1日—2008年5月30日)。参评演奏员年龄为18至50周岁(1976年1月1日—2008年5月30日)。参评编剧年龄为18至50周岁(1976年1月1日—2008年5月30日)。
六、参评要求
1.表演(个人)参评要求:
(1)全省所有戏剧剧种均可参评。每个选手的表演时间为6—12分钟(2人或2人以上同时参评的节目,不得超过15分钟)。
(2)参评剧目为2023年11月(上一届评奖)以后录制,戏曲类优先选择能够充分展示选手唱念做打功夫的传统经典剧目、精品唱段。其他戏剧类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有机统一,且应具有一定时段的中文语言表演部分。
(3)演唱时一律带妆彩唱。选手录像资料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演出图像和音频,如不是演出同期,经组委会查实,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报送录像内须加唱词字幕。
(4)参评期间的所有演出,伴奏形式可使用伴奏录音带(伴奏带由选手自备),或乐队现场伴奏。
(5)除戏剧表演内容规定的对手戏外,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助演(如伴舞、伴唱等)。
(6)进入终评的选手需更换剧目,参评剧目、角色不得与初评剧目重复。
2.演奏(个人)参评要求:
(1)全省各戏曲院团的主奏乐器、司鼓人员可参评。参评项目为2023年11月(上一届评奖)以后录制的体现本剧种音乐特色的传统曲目、锣鼓组合或戏曲曲牌演奏。
(2)曲目演奏时长:文场5—6分钟,武场4—5分钟。
(3)器乐选手可以自带现场伴奏,人数不限。
(4)进入终评的选手需更换曲目,并于终评现场增演一首能充分展现技术水准与艺术表现力的自选曲目,时长3—5分钟。
3.编剧参评要求:
(1)2023年以来正式发表或演出过的大型舞台剧(戏曲、话剧、歌剧、音乐剧、儿童剧)剧本。
(2)独立创作剧本,每人限报1部。
(3)作品需大力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作品为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民族宗教题材,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4)报送作品无版权争议,若为改编移植作品,须注明原作品名及作者,原作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需附授权文件。
七、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分为初评、终评。其中初评阶段表演、演奏类作品以评委审看视频的方式进行;编剧类作品以评委审看剧本方式进行。终评阶段表演、演奏类作品以评委现场观看展演的方式进行;编剧类作品以评委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
八、申报办法
1.选手组织报送工作由各设区市戏剧家协会、省演艺集团、省相关单位负责,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审核把关,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所有申报作品或个人对象报送前须在所在单位或设区市文联或剧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各设区市剧协于2026年7月15日前,填写汇总表(附件4),并统一将存有本单位全部参评选手电子文件的U盘及纸质材料送至所在设区市文联。7月31日前,设区市文联完成相关程序后将汇总表报至评选表彰工作组办公室(省文联艺术部),具体报名材料(参评选手电子文件的U盘及纸质材料)报至省戏剧家协会。
省演艺集团、省相关单位填写汇总表(附件4),完成相关程序后,于2026年7月31日前统一将存有本单位全部参评选手电子文件的U盘及纸质材料递至省剧协。
3.材料要求
表演、演奏类:①《申报表》(word版本、盖章扫描版、纸质版均需要);②作品视频,高清mp4格式,大小1G以内,剧场正式演出录像为宜,须配曲目、唱词(放于U盘内);③选手户口本、身份证影印版(电子版、纸质版均需要);④参评人承诺书(电子版、纸质版均需要)。
编剧类:①《申报表》(word版本、盖章扫描版、纸质版均需要);②剧本全文(电子版放U盘,纸质版需10份);③选手户口本、身份证影印版(电子版、纸质版均需要);④参评人承诺书(电子版、纸质版均需要)。
4.不符合参评要求、申报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申报,不再另行通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九、奖励办法
对获奖人员将颁发奖状证书。
十、联系方式
1.省剧协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戏剧家协会
联系人:崇袁、周峰,联系电话:025—83572038
2.各地区、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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