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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保护立法研讨会在扬召开
来源: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2024年02月01日17:19
1月26日,全国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保护立法研讨会在扬州召开。

1月26日,全国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保护立法研讨会在扬州召开。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赵秀玲,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潘鲁生,省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何超,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长金,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胡开忠,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吴元新,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处长陈晔,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陈国欢,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张来喜,以及省内工艺美术家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胡开忠主持。

何超在致辞中指出,民间文艺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中华文化的鲜明标识和独特基因,是极其珍贵、不可替代的文化资源。新时代背景下,如何让民间文艺在传承中得到更好的法律制度保护,在转化与创新中呈现新的生机,是亟须思考和解答的重要命题。赵秀玲说,加快全国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保护立法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坚定自信的重要途径,同时,有助于中国政府在国际层面参与国际磋商谈判时提出有建设性的解决方案。她希望专家学者和民间文艺方面的艺术家继续支持民间文艺版权保护工作,积极贡献解决思路,加快推进立法进程,为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研讨会上,潘鲁生从民间文艺版权保护立法面临的主要问题,民间文艺版权保护的路径选择,国家、团体与个体民间文艺版权之间的关系,我国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民间文艺事业发展的关系等五个方面就处理好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做了交流。胡开忠从民间文艺作品版权保护的必要性、民间文艺作品版权立法的基本原则、立法的建议条文说明三个方面作了阐释。与会专家学者和多位民间文艺家就《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扬州于2022年11月获批全国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地区。1年多来,扬州坚持版权赋能、创新发展,上线扬州市民间文艺作品备案系统,成功备案民间文艺作品5万余件,出台《扬州市民间文艺版权保护指南》,提出《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扬州试点建议稿)》,积极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扬州经验”,为推动全国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保护立法工作提供“扬州智慧”。

在扬期间,与会嘉宾先后赴扬州非遗珍宝馆、扬州安贝斯玩具有限公司、扬州市木偶剧团、东关街民间文艺和非遗街区调研扬州市全国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