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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江苏省文艺大奖·第七届民间文艺奖·优秀民间文艺学术著作评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2023年03月14日16:22
为加强民间文艺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表彰成绩突出的民间文艺工作者,推动江苏省民间文艺事业的深入发展和繁荣,在省文联党组的领导下,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现决定举办江苏省文艺大奖·第七届民间文艺奖· 优秀民间文艺学术著作评奖活动。现将评奖活动有关参评事项通知如下:

各设区市民协、省民协各专业委员会等相关单位:

为加强民间文艺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表彰成绩突出的民间文艺工作者,推动江苏省民间文艺事业的深入发展和繁荣,在省文联党组的领导下,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现决定举办江苏省文艺大奖·第七届民间文艺奖· 优秀民间文艺学术著作评奖活动。现将评奖活动有关参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程序

各市民协应在各市文联的领导与关心下组织此次评奖的相关工作,参评作品统一由各市民协严格按通知要求组织推荐。

二、参评条件

1、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间正式出版的:①民间文学研究类(如神话学、歌谣学、史诗学、故事学等)著作与论文集;②民间艺术研究类(如民间音乐学、民间美术学、民间表演艺术研究等)著作与论文集;③民俗研究类(民俗学、人类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著作与论文集;④民间文化田野考察报告类。

2、各市民协推荐作品不能超过三部(本),并从1到3注明推荐先后顺序。

三、评选程序

在省文联党组的领导下,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经评审,最终确定江苏省文艺大奖·第七届民间文艺奖·优秀民间文艺学术著作获奖作品,上报省文联审批后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参评作品必须是著作权人本人作品,或是参评者本人的原创,一旦发现侵权行为,评委会将依据著作权法对其进行法律责任的追究,同时,永久取消该作者江苏民间文艺奖的评选资格;

2、合著的专著可集体参评;

3、参评作品须提供作品原件三本;

4、参评者须填写《江苏省文艺大奖·第七届民间文艺奖·优秀民间文艺学术著作评奖活动参评申请表》一份,推荐意见须由市民协填写,并加盖市民协公章,同时,附参评者身份证复印件;

5、申报材料中,可附国内外报刊杂志的相关评论、报道、介绍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并请整理有序;

6、参评作品及其相关材料,获奖与否一律不退;

7、已获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优秀民间文艺学术著作的作品不再参评本届江苏省文艺大奖·民间文艺奖·优秀民间文艺学术著作评奖活动。

8、 不可参评作品范围

(1)主编多位作者成果的论文集;

(2)与民间文学、艺术、民俗相关的杂谈、随笔、报道、综合介绍、各类散文描写、漫话、导游等文集;

(3)与民间文学、艺术、民俗无关的城乡现代化建设论著;

(4)各类译著;

(5)已故学者的专著;

(6)少数民族语文本著作;

(7)非法定出版社或内部出版发行的各类著作。

五、参评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于2023年4月1日前,各市民协统一将参评作品及参评申请表(电子表请发送至邮箱)寄送至江苏省文联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李林青同志收,

联系电话:025-83572060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电子邮箱:344322929@qq.com

来件请注明“江苏省文艺大奖·第七届民间文艺奖·优秀民间文艺学术著作评奖活动参评作品”;本通知解释权属于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