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

关于开展第五届苏州市文艺评论创作推优的通知
来源:苏州文艺   2021年03月16日09:0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文艺评论创作激励机制,推动我市文艺评论创作的持续繁荣发展,由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苏州市文艺评论家协会承办的第五届苏州市文艺评论创作推优申报工作现已启动,具体要求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文艺评论创作激励机制,推动我市文艺评论创作的持续繁荣发展,由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苏州市文艺评论家协会承办的第五届苏州市文艺评论创作推优申报工作现已启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苏州市文艺评论家协会

二、评选范围

第五届苏州市文艺评论创作推优分荣誉作品和优秀作品。

荣誉作品:本市作者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获中宣部、中国文联及所属文艺家协会、中国作协理论或评论的标志性奖项,获江苏省委宣传部、省文联及所属文艺家协会、省作协的理论或评论奖项的最高奖,均可申报荣誉作品。

优秀作品:本市作者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对苏州文艺创作具有较强指导意义的文艺理论和评论作品,均可申报优秀作品。同一作者只限一篇参评,多人合作的作品限第一作者申报。

三、评选程序

1.由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苏州市文艺评论家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及监审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评选。

2.评选结果在苏州文学艺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主(承)办单位负责受理,并提交评审委员会及监审委员会研究后作出裁决,评审委员会最终审定并公布评奖结果。

四、申报办法

1.申报者须填写第五届苏州市文艺评论创作推优申报表,提交获奖证书、发表期刊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申报表在苏州文学艺术网下载。

2.按有关规定,评委和监委作品不参加评选。

3.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30日。

4.联系人:苏州市文艺评论家协会 彭配军

电 话:65231137

地 址:苏州市人民路1088号 苏州市文联创研部

邮 编:215002

邮 箱:50623400@qq.com

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苏州市文艺评论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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