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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评协关于开展第八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推优活动的通知
来源:江苏文艺评论   2023年07月26日16:0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文艺评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做好文艺评论工作激励”的具体部署,根据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文联《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排,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决定举办第八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推优活动。

江苏省评协关于开展第八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推优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文艺评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做好文艺评论工作激励”的具体部署,根据中宣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文联《加强新时代文艺评论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安排,中国文联、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决定举办第八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推优活动。现将以江苏省评协作为推荐单位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要求

需提供电子版材料,具体如下:

*注:《推荐表》即在申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自动生成的表,申报系统开通时间为2023.7.25-9.10,网址:http://www.zgwypl.com/tuiyou。

二、报送截止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送地址

联系人:孙晓慧 025-83572093

邮 箱:jswypl@163.com

*注:电子材料请打包发送,邮件主题:第八届“啄木鸟杯”+作者名。

四、其他事项

1. 江苏省评协组织评审后,将通知被推荐作品作者并返传盖章后的电子版《推荐表》,由作者自行上传回网站;被推荐的著作类原作,请作者自行寄送5部至中评协。

2. 同一作者限报著作1部或文章1篇。

3. 已从其他途径申报的,不得重复从江苏省评协途径申报。

4. 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国文联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推优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准。

附件:《中国文联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推优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文艺评论家协会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