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影家协会章程
来源:江苏文艺网   2026年08月20日18:42
江苏省电影家协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江苏省电影家协会简称江苏影协。本会的英文名称是JIANGSU FILM ASSOCIATION

第二条  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江苏省电影艺术家、电影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省专业性人民团体,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电影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江苏电影艺术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道路和群团发展道路,最广泛地团结、动员电影家和电影工作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致力于繁荣我国社会主义电影事业,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为繁荣江苏电影事业,实现“三强三高”文化强省目标、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本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电影界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紧扣“做人的工作”这一核心任务,聚焦创作生产优秀作品这一中心环节,发挥组织优势、专业优势,密切联系、团结引导广大电影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第五条  本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国电影家协会和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本会章程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章    

第七条  本会对团体会员、电影工作者、新的电影组织和电影群体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能,通过会员服务、组织学习、教育培训、人才培养、深入生活、采风创作、评奖办节、影片展映、惠民演出、志愿服务、理论评论、学术研讨、调查研究、传播推广、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工作,充分发挥对电影工作者的组织、管理、服务、维权作用,切实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第八条  本会加强对全省电影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引领、价值引领、道德引领,发挥行业建设主导作用,开展电影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行业管理,推进电影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和电影界行风建设,引导电影工作者爱国、为民、崇德、尚艺,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和电影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 

第九条  本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艺规律,继承优良传统,推动电影创新,扶植、推荐电影新人新作,引导广大电影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努力创作生产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人民喜闻乐见、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电影作品。

第十条  本会致力于电影理论研究和学术评论工作,鼓励、支持事关电影事业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研究,促进理论评论建设,推动各级各类电影教育发展。

第十一条  本会团结全省电影工作者,积极参加江苏省文联和中国电影家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影(影视)家协会,各类电影机构的联络与合作,促进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等电影产业链各环节专业人才交流,促进电影产业发展。积极促进并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及海外侨胞中的电影组织和电影界人士的联系、交流和合作,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第十二条  本会积极开展民间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扩大同海外电影界的友好往来,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积极推广江苏丰富的文化资源和优秀电影艺术成果,提升江苏电影的国际影响力。

第十三条  本会组织学术性、权威性、群众性的评奖办节活动,指导和推动群众性电影活动,推广和普及电影艺术;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电影志愿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十四条  本会不断健全维权工作机制,创新维权工作方式,丰富维权服务手段,为电影工作者包括新的电影群体提供维权服务,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第十五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制。

设区市电影(影视)家协会、省内具有影视制作资质的影视企业凡赞成本会章程,提出申请并经本会主席团批准,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六条  本会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团体会员的权利:推选本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本会理事会理事;参与本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团体会员有退出本会的自由。

(二)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付的任务;开展符合章程和自身需要的工作和活动。

本会依法依章程对各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团体会员不能按照本会章程正常开展工作或不再具备团体会员条件的,经江苏省电影家协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可撤销其团体会员资格。

第十七条  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电影艺术领域有一定成绩(包括但不限于电影创作表演、理论研究、发行放映、教育服务、组织管理、传播推广等),赞成本会章程,自愿提出申请,经本会两名会员介绍,或所在团体单位推荐,经本会审批,履行手续后,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十八条  个人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个人会员的权利: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个人会员有退出本会的自由。

(二)个人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的权益;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接受本会业务指导;向本会反映情况。

第十九条  个人会员如有违纪违法、违反本会章程、失德失范等行为,由驻会领导机构研究,报主席团通过,视情节轻重,可给予提醒教育、通报批评、暂停会籍、取消其会员资格等处理。

第二十条  为表彰对江苏省电影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人士,本会可授予其荣誉会员称号。

 

第四章    

第二十一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十二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产生理事会;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团体会员、相关单位推选和本会特邀产生。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由各团体会员和有关方面按照商定名额分别提名,提交代表大会选举。团体会员单位可推荐一名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为理事候选人。理事会中作为团体会员负责人的理事,在不担任该团体会员负责人职务后,则该团体会员应及时推举新任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接任理事,并报经本会主席团批准。理事会的职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选举主席和副主席;决定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  本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会议的职责: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听取和审议本会重要事项;决定应由主席团会议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其人选经江苏省文联党组商主席团后,由江苏省文联党组任命。

第二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

第二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视情况需要可随时召开,由主席团召集。主席团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本会主席或主席委托驻会副主席召集。

第二十九条  凡热心我省电影事业、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对江苏电影发展有重大贡献,赞成本会章程的海外人士,由本会邀请或有关部门推荐,经本会主席团讨论同意,可为本会名誉理事、名誉会员。本会根据需要设名誉主席、顾问等荣誉职务,由本会主席团推举,报江苏省文联批准,予以聘请。

 

第五章  经费和资产管理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社会捐赠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经费、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2025XX日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责编:王紫荆 高仁泉 省文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