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启事
来源: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2026年03月17日17:23
中国摄影金像奖(以下简称“金像奖”)是经中央批准,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文联”)和中国摄影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摄协”)共同主办的摄影领域全国性最高个人成就奖。自1989年创办以来,已举办十五届,对于推动摄影事业的繁荣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和奖励在摄影创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德艺双馨摄影家,第十六届中国摄影金像奖即日起启动申报工作。

  第十六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启事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7日

  中国摄影金像奖(以下简称“金像奖”)是经中央批准,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文联”)和中国摄影家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摄协”)共同主办的摄影领域全国性最高个人成就奖。自1989年创办以来,已举办十五届,对于推动摄影事业的繁荣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和奖励在摄影创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德艺双馨摄影家,第十六届中国摄影金像奖即日起启动申报工作。

  第一条 组织机构

  1.中国文联、中国摄协设立金像奖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金像奖组织和评奖的领导工作。

  2.组委会组建金像奖评奖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委员自金像奖评委库中抽选产生,负责具体实施评奖工作。

  3.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摄协会员工作处,负责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第二条 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在摄影创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申报参评。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申报参评,须经中国文联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2.品行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以明德引领风尚;倡导现实题材、原创作品,积极参与深扎创作、志愿服务、文艺惠民活动,争当时代风气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

  3.业绩条件:创作成果丰厚,知名度较高;作品具有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高水准;作品在国内外知名媒体或展览中发表、展示,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鼓励经公众检验、口碑良好的人才申报。

  4.往届获奖者申报条件:往届获奖者须间隔三届后方可再次申报,提交的作品、有关业绩必须是在上次获奖以后创作、取得的,并且在创作理念、题材、风格或技术、技法等方面具有创新和提升。

  第三条 奖项设置

  金像奖设纪实摄影类、艺术摄影类、商业摄影类三个子项,总额不超过20名。

  1.纪实摄影类(总额不超过9名)

  申报者应提供:摄影作品50幅,其中至少包含一组专题作品(20-30幅)。作品以客观的方式对现实世界进行视觉记录、呈现和传播,强调影像的真实性、社会性和重要性。

  2.艺术摄影类(总额不超过8名)

  申报者应提供:摄影作品30幅。作品旨在表达拍摄者自身的审美理想,注重画面的艺术表现,对创作题材、形式、风格和技法不作限制,鼓励视觉创新。

  3.商业摄影类(总额不超过3名)

  申报者应提供:摄影作品30幅。作品以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表现主体,包括但不局限于广告(含公益广告)、人像、时装、建筑、创意等方面内容,对创作题材、形式、风格和技法不作限制。商业摄影类参评作品中,至少须有10幅作品经过实际商业使用(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条 申报材料

  1.各类摄影作品规格:标准矩形(含3:2、4:3、16:9)照片长边长40厘米;正方形照片边长30厘米;宽幅等非常规比例照片面积不超过1200平方厘米。申报作品均不得装裱黏连(申报系统上传的文件应为JPEG格式,大小限2~10MB)。

  2.申报者须填写全面详细的作品说明,一次成像的作品需注明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事件等;合成成像的作品需注明创作时间、创作过程等;纪实摄影类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申报者须确保作品说明信息真实准确。

  3.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

  4.纪实摄影类参评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实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

  (2)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

  (3)允许裁切、旋转画面,但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

  (4)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

  (5)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通过影调调整隐藏画面元素。

  (6)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但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7)申报作品的同时,数字影像须提供原始影像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的原始数据)。如使用胶片拍摄的,须提供用数码相机翻拍的完整胶片(带有齿孔、编号或生产商标识片基)的RAW格式文件。以上文件存储于优盘,连同申报作品等申报材料一起邮寄,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依据。必要时还需提供作品相邻画面、创作环境等其他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5.艺术摄影类、商业摄影类参评作品,须符合以下规定:

  (1)参评作品当中应有本人拍摄的视觉元素。

  (2)如参评作品使用了非本人拍摄的素材,申报的同时须注明该素材在作品中的位置及来源等。

  (3)参评作品进行了后期制作(包括使用人工智能等方法)的,申报的同时需详细说明创意思路、制作方法和具体步骤。

  (4)申报者须保留并在必要时提供全部创作素材。本人拍摄的素材,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影像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的原始数据)。如使用胶片拍摄的,须保留用数码相机翻拍的完整胶片(带有齿孔、编号或生产商标识片基)的RAW格式文件。非本人拍摄的素材,须保留该素材原图和证明权利来源的文件。

  (5)申报者如接到主办方补充提交材料要求的,未按规定时间和内容提交,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6.摄影文稿:申报者须提供一篇阐述本人对摄影艺术思考或研究的文稿(2000-3000字)。

  7.申报者须提供其他能够有效证明本人业绩和专业水平的材料(如作品获奖和入展的证书,个人作品集,在正式出版物发表的文章、作品,取得个人荣誉的证明等)。

  第五条 申报流程和要求

  1.网上填报材料。申报者须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征稿平台(https://zg.cpanet.cn/),进入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系统,按要求和步骤实名填写申报信息和提交申报材料。

  2.获取申报表格。申报者提交的申报材料经后台审核确定后生效,系统自动生成统一格式的《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表》和承诺书。申报者自行下载打印后,须在申报表及承诺书上亲笔签名。

  3.实物材料提交。申报者除在网上填报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外,须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提交纸质版《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表》和承诺书,以及参评作品等申报材料。

  第六条 申报途径

  申报途径分为推荐申报和自荐申报。

  1.推荐申报。申报者可通过有关部门或单位推荐。推荐部门或单位应在被推荐者的申报表“推荐意见”栏提出书面评价(500-800字)并加盖公章。通过中国摄协各专业委员会推荐的,须由专委会主任签字,否则申报材料无效。

  推荐途径如下:

  (1)中国摄协各团体会员单位可以推荐本地区、本产(行)业的申报者。

  (2)全国性摄影社会组织可以推荐本组织的申报者。

  (3)中直系统各单位可以推荐本单位的申报者。

  (4)中国摄协各专业委员会可以推荐本专业领域内符合条件的申报者。

  2.自荐申报。申报者须具备入选全国摄影艺术展览或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合计两次的条件(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短视频类的入展者须为第一创作者)。

  第七条 鉴定和公示

  1.主办方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评作品等申报材料进行鉴定。

  2.拟获奖者提交的作品等申报材料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公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奖励方式

  1.经公示通过后的拟获奖者人选,由主办方报中国文联审批后生效。

  2.主办方向社会统一公布各子项评奖结果,组织举办一次性颁奖活动,向获奖者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

  特别说明

  一、每位申报者要求实名制投稿,投稿系统一人只能有一个账号,只允许申报一个子项。

  二、申报者务必仔细核对所填写的全部信息,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截稿日后将无法进行修改。

  三、所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包括且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合法权益。

  四、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五、申报者提供的作品等申报材料如存在不符合本申报启事的要求和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情形的,主办方将通过有关程序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

  六、被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者,主办方将视不同情形和程度,做出批评、通报、禁止参评等相应处理。

  七、中国摄影家协会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其他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获奖者的作品。

  八、根据自愿原则,申报者的参评作品可存入中国摄影家协会图片库以备推荐给媒体、机构或平台选用。作品的入库与否由申报者自愿选择,评选结果不受入库情况影响。

  九、申报者在颁奖活动结束后可与评奖组织方联系自行取回申报材料;如需办理邮寄,费用由申报者自理。

  十、主办方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从未授权任何社会组织、公司、机构或个人等进行代理申报。如有借机进行虚假宣传、散播不实信息、误导申报者的,主办方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以申报材料寄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十二、本申报启事解释权归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

  联系电话:中国摄协会员工作处

  010-65135985 65141477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

  邮编:100007

  (注:邮寄实物材料时,请在包裹醒目处注明“金像奖申报”字样)

  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

  2026年3月17日

责编:李笑林 高仁泉 省文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