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征集丨“幸福乡村 文艺赋美”江苏省文联文艺赋能乡村振兴影像展览开始征稿啦!
来源:江苏文艺网   2026年01月16日10:5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和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文艺赋美乡村”工作方案(2025-2027年)》要求,充分展现新时代江苏乡村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的实践成果,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特策划举办“幸福乡村 文艺赋美”——江苏省文联文艺赋能乡村振兴影像展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和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以及中共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文艺赋美乡村”工作方案(2025-2027年)》要求,充分展现新时代江苏乡村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的实践成果,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特策划举办“幸福乡村 文艺赋美”——江苏省文联文艺赋能乡村振兴影像展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江苏省现代美术馆、各设区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

  三、展览主题

  “幸福乡村 文艺赋美”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必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江苏省文联文艺赋能乡村振兴影像展览聚焦“场景里的新时代”,旨在通过摄影艺术形式展示江苏乡村振兴的生动图景,定格产业兴旺的丰收场景、生态宜居的田园画卷、乡风文明的温暖瞬间……记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的蝶变轨迹,展现人民群众扎根乡土、创新实干的精神风貌,以影像力量凝聚共识、激发活力,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注入文化动能,共同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时代新卷。

  四、征集内容

  1.产业振兴:展示农业生产现代化、农村企业发展、农村市场繁荣,体现乡村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的作品。

  2.人才振兴:反映扎根农村的“土专家”“田秀才”和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技人员、农业服务人员等方面的作品。

  3.文化振兴:反映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乡土民风传承,增强乡村文化自信,映射乡村文化底蕴和人文魅力,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等方面的作品。

  4.生态振兴:反映乡村自然风貌、绿水青山、美丽乡村建设、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等方面的作品。

  5.组织振兴:反映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乡村社会和谐稳定,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的作品。

  五、荣誉设置

  入选摄影作品约120件,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江苏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展览另设置优秀组织工作单位,约5个。

  以上设置,主承办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作品因违规等原因取消入选资格后,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必须实名投稿。作品必须反映江苏省行政区划内的内容,创作时间为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旧图片对比的老照片除外),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谢绝历届江苏省摄影艺术展览,江苏省文联、江苏省摄协共同举办的重要主题摄影展览入展作品投稿)。

  2.摄影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新旧对比并置算1幅),每组按1件作品计,每人限投6件。

  3.投稿摄影作品应为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5MB。黑白、彩色不限。

  4.投稿时必须单独以文本形式随附件一并提供相关信息:作者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作品标题,以及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在内的简要图片说明。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5.使用图像软件处理照片时,不允许对图像做影响照片真实属性的调整和润饰;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允许裁切、旋转画面;不接受二次或多次曝光拍摄的作品;不接受相机自动生成或者用软件拼接而成的全景图或景深合成图。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得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得通过影调调整隐藏画面元素;允许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不允许做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

  6.本次征稿谢绝AI生成影像投稿。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主承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原数据文件和与投稿作品一致的大尺寸数字文件(须含完整未篡改的exif数据,胶片拍摄的须提供带有齿孔、编号和生产商标片基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相机翻拍的RAW格式文件),请作者务必在接到通知后将相关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承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或所提供文件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9.展览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拟入选作品将在江苏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10.对于展览入选作品,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汇编等方式,在展览和相关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11.禁止一切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12.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13.本次展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1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七、作品评选

  主承办单位将组织摄影专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摄影作品进行评选。

  八、投稿方式

  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投稿邮箱:v868289@163.com。

  每件作品按“作者姓名+《作品标题》+联系电话+拍摄地点”的方式命名,再同时提供一个注明相关信息(作者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作品标题,以及包括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在内的简要图片说明)的Word文档,一起放入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XX(作者姓名)文艺赋能乡村振兴影像展览投稿”。

  咨询电话:025-83572056、83572089

 

责编:王紫荆 高仁泉 省文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