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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合唱作品征集的通知
 

各市音乐家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歌颂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伟大成果,促进我省合唱队伍建设和合唱艺术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激发广大音乐爱好者爱国、爱党、爱家乡、建设美好新江苏的情怀,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江苏省音乐家协会、江苏省演艺集团承办的“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江苏省首届合唱比赛将于200812月初在南京举行,围绕此项比赛,充实合唱团演唱曲目,特举行合唱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 征集范围

    此次合唱作品征集活动面向全省专业、业余曲作者(词作者不限)。1980年以后创作的合唱作品均可参加此次征集活动。

二、 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应健康向上,重点围绕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祖国的新面貌、新发展及科学发展,共创和谐社会的新气象。

  2、作品形式为成人合唱(二声部以上,含混声、男声、女声),作品风格不限。

  3、作品应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力求发挥合唱队特长,适合合唱队演唱,并易于为人们所接受。

三、 评选

1、邀请知名音乐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选,有作品

参选者不担任评委。

  2、本次征集活动评选出优秀合唱新作品10首,每首稿酬3000元。

  3、组委会于20089月底之前将推荐的合唱作品寄送至全省各合唱团,充实将于200812月举行的“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江苏省首届合唱比赛规定曲目,供合唱队选择参赛及演唱。

四、 报送办法

  1、作者须提交应征作品歌谱一式八份,要求谱面清晰,标明速度,并隐去作者姓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希望附钢琴伴奏谱,欢迎附录音小样。

2、作者提交作品不得超过三首;应征参评的乐谱与音响

恕不退还。

  3、上述材料请于200882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

   南京市宁海路126号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邮编:210024  联系人:吴芳   电话:025-83706884

 

                                                               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江苏省演艺集团

                                                                 2008430日 

      点击下载:《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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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江苏省作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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