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泰州音乐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泰州市文联   2021年04月06日10:30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泰州音乐奖评选表彰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娄勤俭书记在省第十次文代会、第九次作代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音乐创作繁荣发展,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英雄、讴歌人民的优秀作品,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为建设令人向往的“幸福水天堂”和推动泰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泰州音乐奖评选表彰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泰州市音乐家协会

二、总体要求

歌颂在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取得的民族独立与解放的光辉历程,取得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的丰功伟绩;歌咏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昂首阔步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歌唱五百万泰州人民践行初心使命、大兴实干之风,努力建设令人向往的“幸福水天堂”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英姿豪情。

三、征集范围

全市范围内和泰州籍外地工作生活的音乐工作者和音乐爱好者2019年1月至2021年1月间创作的,符合总体要求、彰显泰州元素的优秀音乐作品(曲作者必须为泰州籍)。近两年获省级及以上指定奖项的作品可申报荣誉奖。每一位参评者申报的作品数量不得超过2件。

四、奖项设置

第三届泰州音乐奖设荣誉奖若干名(2019.2020年度获得过中国音乐金钟奖、省级(含省级)以上“五个一工程奖”、江苏文艺大奖·音乐奖),奖金各3000元,每人限报一件作品;音乐奖10件、奖金各2000元;提名奖10件,奖金各100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奖金按照词曲作者四六比例分配。

五、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4月,通过文件通知和媒体途径在全社会进行广泛、深入的发动。2.组织申报阶段:2021年5—8月,各市(区)文联、音协对申报作品进行审核和推荐上报。泰州市音协对申报作品进行收集整理。3.评选公示阶段:2021年9—10月,泰州市文联邀请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终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六、申报要求

1.申报作品须主题积极,贴近时代、贴近生活、贴近人民,弘扬时代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注重可听性,适于演唱、演奏,并鼓励在音乐观念、风格、技法上的创新,注重作品的艺术质量、可听性与创新性的统一。

2.申报作品须为完整的音乐作品,包括词曲两个部分,不接受词作品或曲作品单方面申报,欢迎提供作品录音小样。

3.作品(词、曲)稿件和录音小样上不得署名,另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可从稻河文艺网:www.daohewenyi.cn“通知公告”栏下载),注明词曲作者姓名、职业、详细联络方式等。未填写报名表或未签字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次评奖资格。4.申报材料不得重复报送、多头报送,逾期不报的不予受理。

七、权益说明

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参选作品自送交征集评选活动之日起,即表示同意组委会对报送的作品拥有用于演唱、演奏以及在各种媒体上宣传推广的权利(非商业用途)和独家拥有评奖申报的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八、应征办法

1.应征截稿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以邮戳、电子邮件时间为凭)。

2.应征作品歌谱要求统一使用A4纸,谱面清晰。如有作品录音小样,音频限mp3格式,文件名请按“曲目名称-作曲者”格式命名。

3.申报者须于申报截止之日前,通过所在市(区)文联(音协)提交纸质申报表一份、歌曲歌谱七份,同时报送电子材料及录音小样。参评作品由各市(区)文联(音协)征集后统一报送至泰州市音乐家协会。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296号泰州市文化馆508室。

联系人:黄洪剑;

联系电话:18052616189;

电子邮箱:309915549@qq.com。

市直、市外的参评作品可直接寄到上述地址或发至指定邮箱。请各市(区)文联、音协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加以落实,按要求报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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