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由中宣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甫一出台,即牵动戏剧人心中滚滚春潮。这份纲领性文件以7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构建起全链条、多层次的戏剧综合治理体系,既是对当前戏剧领域面临挑战的精准回应,更是面向未来文化建设的战略布局。现将江苏省剧协副主席孙书磊关于《计划》的思考转发给大家,以飨读者,原文来源于《中国戏剧年鉴》杂志。
《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解读
孙书磊
江苏省剧协副主席,南京大学文学院戏剧影视研究所副所长、教授,中国剧协戏剧文物文献专委会委员
《行动计划》第六条“加强戏剧保护传承”列出三项计划,即建立经典保留剧目库,抢救、保护、活化珍贵史料,以及实施戏曲剧种保护计划。剧目与史料是戏剧传承的核心要素,没有对剧目、史料的保护,剧种的生存就无从谈起。保存经典剧目固然是首要任务,但若没有对剧目相关文献史料的整理、研究与利用,经典剧目的保留与传播就成无源之水,枯竭难续。剧种保护是戏剧保护传承的最后一关。此关如有所失,戏剧的传承保护则全盘失败。
对于建立经典保留剧目库,《行动计划》提出支持优秀传统经典剧目复排和重点保留剧目提升两个主要措施,这是行之有效的。建议剧目复排的范围可适当扩大,并力求延伸到早期经典剧目。流行年代较早的剧目如无音视频作为参考,则须通过对剧目相关文献史料的研究来挖掘。另外,复排不是复制,要根据时代需求有所改进,以赋予经典剧目新的生命。
关于抢救、保护、活化珍贵史料,《行动计划》从行动主体、客观对象、具体途径的角度加以阐述,强调要加强艺术家舞台音像整理研究工作,以及音像工程成果的利用转化工作,并实施好中国戏剧梅花奖艺术家口述史工程。这些都是极为迫切的任务。不过,收集口述史须有统一、科学的执行标准。此外,建议还应加强对梨园写本剧本文献的整理与研究。
针对实施戏曲剧种保护计划,《行动计划》将重点放在关注濒危戏曲剧种,通过支持弱小剧种恢复整理传统剧目和培养濒危剧种传承人来实现。这是极其重要的措施。然而濒危剧种、弱小剧种分布在全国不同地区,经济条件较差地区的濒危、弱小剧种需要从国家层面予以资助。
三个方面的行动要互为辅助,并争取落实到剧目孵化项目、非遗传承人工程以及职称、奖项评审等政策上。唯其如此,执行起来方能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