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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南京文化艺术节”文艺评论奖作品征集公告
来源:南京文艺生活   2019年04月26日09:2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文艺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宣传、推介南京文艺创作在新时代取得的成果,推进文艺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决定在“首届南京文化艺术节”期间,组织文艺评论奖评选工作。本次评奖范围为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内公开出版的文艺评论专著和文章。以后每年评选一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文艺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宣传、推介南京文艺创作在新时代取得的成果,推进文艺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决定在“首届南京文化艺术节”期间,组织文艺评论奖评选工作。本次评奖范围为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内公开出版的文艺评论专著和文章。以后每年评选一次。现将参评作品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作品为当代文艺评论,包括:具有南京户籍或居住证2年以上以及驻宁部队现役军人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作品;对南京文艺家、南京题材文艺作品、南京文艺现象及思潮进行评论的外地作者作品。文艺理论及文学艺术史研究不在申报之列。

凡于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内公开出版的专著;在报纸、刊物公开发表的文艺评论文章均可参评。其中,论文集所收文章为近两年内发表的占比应超过四分之一。

参评作品分为文艺评论类、媒体评论类(特指发表于报纸字数在1000-3000字的时评类文艺评论文章)。

在国家及省级重要奖项评选中获奖的作品不在参评之列。

二、评奖标准

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

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侧重对当前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开展评析,有独到见解,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坚持用文艺评论激浊扬清、指导创作、引领风尚;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具有科学精神,文风清新。

三、征集办法

凡符合申报条件皆可自愿报名。

同一作者限报1部(篇)。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5月24日,以作品送达日或寄出地邮戳为准。

申报材料报送至南京市文联文艺评论家协会,著作每部请寄送5份,单篇作品请寄送1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申报表5份(参评者可登录“南京文艺生活”下载)。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jpx84578569@163.com。

四、评奖组织

“首届南京文化艺术节”文艺评论奖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设立评奖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组委会由主办方及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聘请文艺界有影响的理论家、评论家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为体现评奖的公正性,本次评奖实行回避制度。

评奖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艺评论家协会,负责本届评奖的组织工作。

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常府街四条巷12号

电话:025-84578579

联系人:蒋灿灿

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