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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正安 | 书法演变中的遮蔽现象
2020年01月13日10:17
一种文化的存在总伴随着孕育、发生、发展和演化的过程,其延展性、扩充性、丰富性容易被我们所关注和认识,而其遮蔽性和封闭性却往往容易被人们所忽略。有时延展、扩充、丰富是自然的,是文化内部的规定性,是不随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恰恰遮蔽性才是从古到今,从旧到新,从少到多,从简单到复杂的节点,是文化发展的关键,也是一种艺术现象得以创变的前提,书法艺术的发展也是如此。

一种文化的存在总伴随着孕育、发生、发展和演化的过程,其延展性、扩充性、丰富性容易被我们所关注和认识,而其遮蔽性和封闭性却往往容易被人们所忽略。有时延展、扩充、丰富是自然的,是文化内部的规定性,是不随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恰恰遮蔽性才是从古到今,从旧到新,从少到多,从简单到复杂的节点,是文化发展的关键,也是一种艺术现象得以创变的前提,书法艺术的发展也是如此。

书法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并在每个时期形成自我系统,每个系统一旦形成就按照自身的规律演变和发展,如篆书系统、隶书系统、楷书系统、行书系统以及帖学系统、碑学系统、碑帖结合系统等。各自的系统在不断演化、丰富的同时,也在不断地衰减、式微、封闭,衰减、式微的结果就形成遮蔽,遮蔽被打破便形成新的系统,循环往复不断地演化发展。书法发展的遮蔽现象从有文字产生的那天起就开始孕育、规定、形成,并贯穿于整个书法史。

遮蔽现象有小遮蔽和大遮蔽之分。

我们先来谈谈小遮蔽现象。所谓的小遮蔽就是在一段的历史时期内,书法在一种书体内产生的遮蔽现象。如篆书系统,大篆到小篆其中有甲骨文、金文、籀文、六国文字和秦篆等,这个系统主要以实用作为演变的驱动力,以适应社会日益发展的交流需要,最终以小篆这种装饰性强,过于整饬而封闭;如隶书系统,隶书脱胎于草篆,至东汉为盛,以唐隶为衰极而封闭;楷书系统,从晋人小楷到南北朝碑刻、唐楷的鼎盛,宋元之后楷书逐渐衰败,明清馆阁书体的出现,昭示着封闭现象的到来;帖学系统也是如此,以“二王”为滥觞,产生了尚韵的魏晋、尚意的宋元和尚姿的明代书风,这个系统主要以行草书体为主,在审美和实用双重力量的驱使下,以明代晚期孱弱的帖派书风出现开始式微,随之碑学兴起。以上是小的遮蔽,小遮蔽孕育了大遮蔽也寓于大遮蔽之中。

我们再来谈谈大遮蔽现象。如果拉大历史的长度来看,我们会发现,随着三千多年书法史的演进,各种书体越来越多、书写技巧也越来越丰富,如篆隶楷行草以及介乎各书体之间的书法样式,各个朝代书法名家辈出,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其笔墨技巧越来越难、艺术语言也越来越丰富。然而,其中两个元素在不断的衰减、弱化,一个是古质气息在衰减,一个是宗教神秘性在淡化,前者因简单的原始文化所致,后者与文字“事神”有关,这两点是汉字成为书法的重要基础,是在书法的源头篆书系统中孕育、生发。古质,是用笔和结体的简约带来的,神秘性是文化背景造成的,这种古质和宗教性看似无影无踪、捉摸不定,但对于书法,以文字成为一种文化、一种审美现象非常重要,因为书法的根和魂在其中,如果失去了就和一般的文字符号没有本质的差异(例如现在的简化字、美术字)。所以,清代碑学的兴起从形式上看是对三代碑碣的模仿、挖掘、往回走,其实质是对悠远古质的追寻和对“巫觋文化”的回望。

遮蔽现象有其积极的一面,在遮蔽现象形成之初是为了形成自我系统并保护和完善该系统,但发展到后期就必然导致封闭、僵化,走到了事物的反面。遮蔽现象是必须要打破的,只有打破这种遮蔽,文化、艺术才能不断丰富、演进甚至创变。打破遮蔽现象的唯一方法是碰撞和交流,这个碰撞与交流是有条件的,必须在两个不同的但又是有一定关联的系统间发生,一个系统的遮蔽肯定不会在本系统中被打破。例如:篆书系统的遮蔽不能靠篆书系统的本身,楷书系统的遮蔽也不能靠楷书系统来打破,这是小遮蔽的情况。如果是大的遮蔽,如整个书法历史所发生的遮蔽现象是不能靠书法本身来打破,她需要姊妹艺术、大文化的滋养以及外来文化的碰撞。

令人深思的是文化艺术的遮蔽现象往往是不自觉的、自然而然的,但一旦形成就非常牢固。遮蔽现象一般在较短的时段内或没有文化参照系的情况下很难被发现,所以,我们不能只低头创作,而不去思考与反思。遮蔽是客观存在的、是无法摆脱的,但可以延缓、可以自我避免、是可以转化的。同时,遮蔽有时也是文化艺术发展的动因,正是在遮蔽不断被打破又不断形成的演变中得到发展和丰富。更应该看到的是:遮蔽现象的初衷是积极的,是为了不被“侵犯”而逐步形成的自我保护系统。

思想史证明:谁在自觉或不自觉中发现并打破这种遮蔽,谁就能创造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