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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第十二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材料的通知
来源:江苏省曲艺家协会   2022年01月06日16:0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第十一次全国文代会部署,按照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宣部《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和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关于继续深化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依照《中国曲艺牡丹奖章程》,第十二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的评选工作将于2022年举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第十一次全国文代会部署,按照中央《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宣部《全国性文艺评奖改革方案》和中国文联《全国性文艺评奖管理办法》《关于继续深化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依照《中国曲艺牡丹奖章程》,第十二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的评选工作将于2022年举行。江苏省曲协现就做好本届牡丹奖参评材料推荐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奖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贯彻“二为”“双百”“两创”方向方针,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国精神为灵魂、以民族复兴为时代主题、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团结引导广大曲艺工作者心系民族复兴伟业、坚守人民立场、坚持守正创新、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坚持弘扬正道,促进新时代新征程曲艺创作和曲艺表演艺术质量的提高,推动社会主义曲艺事业繁荣兴盛,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推荐单位

江苏省曲协团体会员

各地曲协:南京、苏州、镇江、无锡、常州、南通、扬州、徐州、泰州、盐城、宿迁、淮安、连云港

江苏省曲协各专业委员会

相声艺术委员会、评话评书艺术委员会、中国曲艺之乡(名城)管理协调委员会、快板艺术委员会、少儿曲艺艺术委员会、艺术创作委会、琴书大鼓艺术委员会

省直文艺团体

江苏省评弹团

江苏曲协各团体会员、省直文艺团体为推荐单位;新曲艺群体、新曲艺组织中的优秀节目、作品、作者和演员如有漏报的,可由江苏省曲协各专业艺术委员会直接申报。

推荐要求

1.本届牡丹奖评选的时间期限为2020年、2021年两个年度。各子项具体要求须符合《中国曲艺牡丹奖章程》规定。其中,参评文学奖的作品,考虑到创作周期,创作时间相应放宽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参评新人奖的演员须为1987年3月3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本届牡丹奖的节目奖、表演奖、文学奖、新人奖4个子项,经报送、初评、分赛区比赛、终评4个阶段评出,各推荐单位报送节目参与以上子项的初评。根据初评结果,按曲种分配至各分赛区参与现场比赛,并评出与牡丹奖子项(即节目奖、表演奖、文学奖、新人奖)相对应的提名入围节目、作品、作者、演员进入牡丹奖终评。

3.各推荐单位报送节目数量为10个,同时须注明该节目的参评子项(即节目奖、表演奖、文学奖、新人奖)。每个参评节目原则上报评1个子项,最多不得超过2个。

4.上届牡丹奖表演奖、文学奖、新人奖的获得者本届应不再申报相同子项的奖项。

5.根据曲种、地域情况,本届牡丹奖评选设立评弹滑稽类、南方鼓曲唱曲类、北方鼓曲唱曲类、相声小品“三书”类4个分赛区。分赛区比赛定于5月-8月举行,参赛事项将于初评结束后另行通知。

推荐规定

1.各推荐单位应成立推荐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对曲艺事业高度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初步筛选工作,严格审核所推荐节目、作品、作者、演员的参评资格并确保相关报送信息准确,对《第十二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登记表》(见附件1)进行确认并签字盖章。

2.参评节目和作品须经过演出实践、受到观众欢迎。参评作者和演员应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和社会影响力,道德品行良好,自觉遵守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和《中国曲艺工作者行为守则》。

3.所有参评者须提供节目视频,视频时长原则上控制在20分钟以内,报送u盘,声音和画面清晰,参评的主要演员突出,使用方言表演的节目视频须有字幕。凡冒名申报、假唱假弹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4.推荐参评的中长书类节目除报送参赛节目片段视频及文本外,还须报送完整作品视频及文本。为鼓励中长书类节目的创作表演,增强评选的公正性,推荐单位可与中国曲艺牡丹奖评奖工作办公室协商,邀请相关专家对节目进行现场观摩,并形成书面意见作为评奖参考。

5.参评节目、作品凡存有版权纠纷的,由作者和推荐单位负责解决。

6.中国曲协对参评节目、作品和参演节目、作品有媒体展播权,并可将上述节目、作品制成电子音像制品和书籍,用于非商业性的推介、观摩和研讨交流活动。对此有疑义者请提出声明,否则,以参评登记表中报送单位盖章视为对此条款的认可。

报送要求

1.参评节目、作品、作者、演员须如实准确填写《第十二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登记表》(见附件1)。其中,报送单位意见一栏,须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和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分别加盖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2.参评节目、作品、作者、演员须认真阅读《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人(单位)承诺书》(见附件2)并签字盖章。参评节目奖的需参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参评文学奖、表演奖、新人奖的需参评者本人签字。未签字或盖章的一律视为不符合报送标准不予参评。

3.各推荐单位须汇总各自地区(单位)报送的所有参评节目信息,统一填写《第十二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节目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具体填写方式详见《第十二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节目汇总表填写说明》(见附件4)。

4.所有参评材料(包括①参评登记表、②承诺书、③作品文本、④节目视频u盘、⑤如报新人奖需身份证复印件1份、⑥参评节目汇总表)须在3月15日前寄送至江苏省曲艺家协会并注明“牡丹奖报送”字样。电子版的作品文本和参评节目汇总表须同时发送至省曲协电子邮箱。所有材料将由评奖工作办公室存档,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报送方式

下载附件:

1.第十二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登记表

2.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人(单位)承诺书

3.第十二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节目汇总表

4.第十二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节目汇总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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