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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影家协会章程
2020年12月11日15:12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江苏省电影家协会。本会的英文名称是JIANGSU FILM ASSOCIATION。

第二条 本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江苏省电影艺术家、电影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省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电影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电影艺术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发展道路,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团结引领全省广大电影艺术家、电影工作者和电影爱好者,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弘扬、培育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繁荣中国电影,为实现“三强三高”文化强省目标、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本会坚持改革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电影艺术创作规律,继承优良传统,推进自主创新,依据电影艺术特点开展各项活动。

第五条 本会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国电影家协会和江苏省文联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本会章程开展各项活动。

第七条 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的章程规定,在江苏省文联党组领导下,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八条 本会经江苏省编办批准,由江苏省文联主管,在江苏省民政厅登记。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本会的住所是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

第九条 本会积极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能,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成果展示、开展理论研究、学术评论、人才培训、文艺志愿服务、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权的作用,对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条 本会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加强思想引领、政治引领、价值引领,鼓励和组织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提高全省电影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和业务水平,弘扬“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中国文艺界核心价值观,践行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培育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表彰为繁荣和发展江苏省电影艺术事业做出优异成绩的电影工作者和电影作品,发现、扶持和培养电影人才。

第十一条 本会致力于电影理论研究和学术评论,扶持推荐电影新人新作、鼓励会员艺术创新和业务创新,表彰奖励电影创作生产、发行放映、理论创新的优秀成果。

第十二条 本会团结全省电影工作者,积极参加江苏省文联和中国电影家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加强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影(影视)家协会,各类电影机构的联络与合作。积极开展与港澳台及海外华人电影界的往来与交流,采用多种形式,举办不同规模的各种电影观摩、展览、讨论会、电影展(节),进行电影专业的经验交流。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第十三条 本会积极促进电影信息化建设,促进电影创作、生产、发行、放映和专业人才交流,促进电影产业发展。通过权威性、群众性的专业评奖、节庆活动,推进电影文化建设。

第十四条 本会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电影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反映会员和电影艺术家、电影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本会致力于中外电影文化交流,加强与世界各国电影机构和电影家的联系与合作,促进中外电影艺术交流和电影家的友谊,为中国电影走向世界贡献力量。

第三章 会员

第十六条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省辖市电影(影视)家协会、省内具有影视制作资质的影视企业凡赞成本《章程》,提出申请并经江苏省电影家协会主席团批准,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东部战区部队中的江苏省电影家协会会员集体参加本会活动和工作,视同于团体会员。

第十七条 本会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团体会员的权利:推选本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本会理事会理事;参与本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退会的自由。

(二)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付的任务;开展符合章程和自身需要的工作和活动。

第十八条 本会依法依章程对各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团体会员不能按照本会章程正常开展工作或不再具备团体会员条件的,经江苏省电影家协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可撤销其团体会员资格。

第十九条 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电影艺术领域有一定成就,赞成本会章程,自愿提出申请,经本会两名会员介绍,有所在团体单位推荐,经本会审批,履行手续后,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二十条 个人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个人会员的权利: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提出建议的权利;推荐新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二)个人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二十一条 本会根据宪法和国家法律规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利。如严重违反本《章程》或违法违纪,视情节轻重,由本会主席团讨论决定,可给予通报批评、暂停会籍、以至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二十二条 凡热心我省电影事业、积极支持本协会工作,赞成本协会《章程》的海外人士,由本人申请、会员介绍或由有关部门推荐,经本会主席团讨论同意,可为本协会名誉理事、名誉会员。名誉主席须报经江苏省文联批准。名誉主席、名誉理事、名誉会员享有参加本协会有关活动、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有协助本协会工作,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和根据自愿的原则进行支持赞助的义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三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理事会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二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二)制定和修改章程;(三)选举产生理事会;(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团体会员、相关单位推选和本会特邀产生。

第二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二节 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为行使权力。理事会的届期与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相同,到期应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第二十八条 理事候选人建议人选由各团体会员和有关方面按照商定名额分别提名,提交代表大会选举。团体会员单位可推荐一名主持协会工作的负责人为理事候选人。理事会中作为团体会员负责人的理事,在不担任该团体会员负责人职务后,则该团体会员应及时推举新任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接任理事,并报经本会主席团批准。

第二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为:(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主席、副主席;(三)听取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监督本会工作计划和检查执行情况;(四)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五)决定相关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理事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

第三节 主席团(常务理事会)

第三十一条 本会设主席团(常务理事会),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由理事会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会闭会期间,主席团行使理事会第一、四、五项职权。

第三十二条 主席团(常务理事会)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主席或主席委托驻会副主席召集,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三十三条 本会可根据需要设立名誉主席、顾问等荣誉职务,由本会主席团推举和聘请,名誉主席和顾问不兼任理事。

第四节 负责人

第三十四条 理事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经江苏省文联党组会同主席团协商,由江苏省文联党组任命。

第三十五条秘书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第三十六条 秘书长在江苏省文联党组及本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一)主持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四)向主席团和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财政拨款;(二)会员会费;(三)社会捐赠赞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八条 本会经费主要用于:(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三)其他由理事会或者主席团决定的事项。

第三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2020年1月6日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