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资深编辑曾这样言说乡土诗人丁可:“他总能听到他的村子在成长、在受累、在收获,五谷仿佛通过他的耳朵在成熟。”有着异样耳朵的丁可到底听到了什么?“我听见豆子的叫声/ 在秋阳下的晒场/ 像自信的火焰兴奋地轻啼/……一片美丽的秋日私语中间/ 我几乎分不清是豆子在叫/ 还是阳光在叫”(《豆子的叫声》)。丁可不但有两只异样的耳朵,还有着一双不同于一般人的眼睛,请看他诗中呈现给你的视觉形象:“那乳羊般蹦蹦跳跳的/ 小蹄子春雨/ 雏菊瓣样的蹄子/ 幽香民歌的蹄子/ 玉米粒状麦子粒状的蹄子/ 轻捷有如春天的软足”(《小蹄子的春雨》)这种视觉形象你会感到新鲜、陌生,甚至有点吃惊。难道丁可的听觉和视觉真的有特异功能?当然不是!只因诗人有一颗热爱乡民、眷恋乡土的心,对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庄稼、春雨爱之甚深、念之深切、期之甚殷,与它们自会产生一种心灵感应,这种感应顺延了听觉、视觉的功能,穿越现实的壁障,把常识中的“不能”化为“可能”。这是诗人灵性、憧憬、幻象的表现。古人“箧中宝剑夜有声”的诗句即是如此。超现实主义诗人洛夫说,自动性最终的效果在于,“使无情世界化为有情世界”“使有限经验化为无限经验”“使不可能化为可能”。一个最“土”的乡土诗人丁可,写出的诗句竟与最“洋”的超现实主义诗论一拍即合,岂非咄咄怪事!诗之质在“味”而不在“义”,“义”是可以诠释的,“味”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超现实主义也好,新乡土派也好,尽管操作技法不同,在捕捉缥缈灵动的诗味时,表现出来的形态往往相似。有的人崇“洋”贬“土”,对超现实主义诗人推崇备至,对于乡土诗人不屑一顾,这是对诗学审美的无知。其实不论“洋”的还是“土”的,只要酿造出纯真浓郁的诗“味”,都是美的,都应该进入诗的永恒的殿堂。 丁可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步入诗坛,二十多年来从未离开苏北这片苍茫涵盖的厚土。他穿行于粘湿的田垅和掬着曦光的绿叶间,莳弄的诗歌与莳弄的庄稼一起迎风拔节沐露孕穗。他善于从恬淡平静的乡土生活中发掘慰藉心灵的诗美,一簇野菜几垅秧苗,一阵南风几粒椹果,都写得那么温馨、那么明丽。八十年代(上个世纪)以来,各种文艺思潮波翻浪涌,各种诗歌流派喧嚣张扬,给了丁可打破思维定势的契机。他既不固执守旧,也不盲目追风赶势,而是倔强地开始了顺应时代与个性的蜕变。目光透过温柔的田园风情,审视人生和历史,诗中凭添了一股沉雄浑然的气韵。由写实到象征,由追求意境到看重意象,是丁可这一时期最重要的转变。《啼叫的月光》《听镰》《家乡的树们》腥撕臀镆巡皇窃吹?BR>体,而是别有蕴含另有所指,通过乡情农事指向更广阔的人类社会。像“站在哪里哪里的黄土就是鞋子/ 可脚不可脚都得穿着天下最保护不了自己的武装/ 是豆荚的尖角麦穗的锋芒”“老麦秸垛还在回味着蛙语/ 衍花的麦子又沐浴在新声里”“那粗粗细细的树们躺成一片/ 如阵亡的烈士/ 长了些刺也没能抵抗了刀斧”“你听到的虫吟与雷霆/ 你经历的掩埋与滋生/……土地啊”等等。把民族的生命意志注入乡情农事中,营造出有弹性有深度的意象,诗的建构源于乡土,又超越乡土,实中有虚,虚中有实,其象征意义是向外辐射的、扩张的。比早年的《南风》等诗作厚重、深沉、有丰腴的光彩,扩大了想象和玩味的空间。 近年来丁可似乎不用任何佐料,一味贪婪地咀嚼生活的原汁原味,品尝着小油菜的鲜嫩,老母羊的温馨,雨后青蛙的欢叫,土地拥抱阳光的感动。事是平平凡凡的农村事,话是普普通通的庄稼话,经丁可磕磕绊绊地说出,就有了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情调,就散发出一股子浓浓烈烈的韵味。写三月飞花扑面的乡村,“一树桃花是单行本的小册子/ 一片桃园是春天多卷本的辞海”。乡土诗人进城来也常穿着劳动的服装,“我袋里总少不了三五粒金黄/ 在没有星月的夜晚/ 掏出来一粒当作小小的月亮”。父亲告诉千里之外的女儿,“有一盏白皮灯笼叫父亲/ 风里雨里忽闪在故乡”。写妻子掐了一朵南瓜花,向“怀了瓜妞的花蕊间套去/ 就那样成全了南瓜花的爱情”。有些诗你无法寻求它的主题和象征意义,诗人没有执意要表现什么,读来情意浓浓,好比化不开的炼乳。“这村外九点零十分的月亮/ 这贴近了倾听风吹玉米叶的月亮/ 这蟋蟀声里安静贤淑的月亮”:“三个自信要去天堂的人/ 目前还走在现实的土地上”:“你妈妈的三轮车/ 是最低眉顺眼的橡胶和金属”:“还是辛弃疾听过的那个调调/…… 只有这一块绿在叫唤”……这种返朴归真后的情调韵味,来自生命的本体,透出高天大野固有的灵性,饱蕴了鲜活的现代意韵,对诗的重要性远远超过单纯的象征暗示。单纯的象征和暗示,如果情干韵枯,落入理念的图解在所难免。丁可从没有把诗歌现代化的实现,寄希望于某种新技法上,而是认真地体悟生活,随灵性所至,在情调韵味上下功夫。有时用象征、暗示、通感等,也必先从情绪入手,情酣韵满时导入某种技巧,诗意的漩流自然而然地拨响那根命弦,灵感、才气饱和着生活的滋味、气息汩汩流出,诗成而志得,越写越感到得心应手。这种现代技法的运用,不是簪在少女长发上的绢花,而是飞泻的长发本身。读着丁可笔下那插下一杆铅笔即会扑棱棱长成一篇锦绣文章的土地那,方圆八十平方明媚灿烂的阳光,我们自会变成一片汲纳光明温煦的绿苗,自会化为一株哗哗拍响的白杨,由此联想到的是大千中的生命状态。这种象征意义隐含在情调韵味之中,与诗中的本体相互涵融,浑然如一。 丁可的人品如同那沙风怆烈、红杏撩拨的苏北厚土,大拙中见大巧,憨态里蕴机智,总能从细微的感悟中升华出人类之大爱。他聆听布谷的叫声,感悟生命深处的宁馨;他眷恋乡间的月亮,眷恋它的明澈、高洁和柔情;他看重一闪即逝的露珠,看重它滋润绿色世界的奉献、付予;他触摸无言的土地,触摸它的忧郁、深沉,它的大美、美而不言;他拥抱阳光,拥抱它的大真大善,她的纯粹、无私、挚爱和宽容…… 在新乡土诗的创作中,丁可以独特的风格、鲜明的个性做出了骄人的实绩。如何在不断自我超越中,不断扬弃和汲纳,不断创新和突破,这是摆在丁可面前的一个尖锐而无可回避的问题。可以相信丁可不会辜负读者的期待,因为他从来就是一个不肯将自已交付给一种既定规范的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