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文艺引领时代风尚、鼓舞人民前进、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激励文艺家做新时代德艺双馨的大家、名家。本市将开展第七届“南京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
一、评选宗旨
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和文艺座谈会上讲话精神,通过文艺奖评选,树立南京文化标杆和价值导向。
2.表彰优秀人才,壮大人才队伍,营造良好的文艺人才成长环境。
3.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努力评选出党委、政府、文艺家和广大市民认可的、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和文艺作品。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导向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原则。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展现时代精神,树立南京文艺标杆。
2.坚持质量第一,优中选优原则。严格评选标准,完善评选程序,评选出代表南京地区最高水准的文艺家及文艺作品,宁缺勿滥。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有关规定、规则开展工作,严格遵守评委和工作人员守则,评选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公证处的监督和指导。
4.文艺奖每5年评选一次。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文广新局
3.组委会成员:由主承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文投集团、南京报业传媒集团、南京广电集团、南京出版集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4.评委会成员:由省内外知名文艺家和资深文艺工作管理者组成。
5.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文联。
四、奖项设置
评选奖项设:
(一)个人奖:1.终身成就奖不超过5名;2.突出贡献奖不超过10名;3.青年人才奖不超过30名。
(二)作品奖:1.特别奖(200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获得过国家级重要奖项最高奖);2.优秀奖不超过20件;3.入选奖不超过20件。
本次评选奖项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
五、申报范围、条件
申报个人奖项须具有南京户籍或驻宁部队现役军人,长期从事文学、戏剧(曲艺、杂技)、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领域创作和研究,为南京文艺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申报作品奖项参评作品须是第六届南京文艺奖评选后(200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首次在省级以上专业机构组织的平台上公开展演、展出、播放或发表的作品。
申报各奖项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各艺术门类申报须知及《第七届南京文艺奖组委会相关问题解答》。
六、本次评奖认定的国家及省级重要奖项
1.国家级重要奖项
全国“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群星奖、电影华表奖、电视剧飞天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文艺类)、中国戏剧梅花奖(不含小梅花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不含小荷花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骏马奖(不含新闻出版奖)、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或“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优秀作品、全国优秀保留剧目大奖、中国彩虹奖(文艺类)。
2.省级重要奖项
省“五个一工程”奖、紫金文艺评论奖、省文华奖、省五星工程奖、江苏省广播电视奖、江苏省新闻出版政府奖、省戏剧红梅奖、省音乐茉莉花奖、省舞蹈莲花奖、省曲艺芦花奖、省电视金凤凰奖、省民艺迎春花奖、省书法奖、省美术奖、省摄影奖、省电影奖、省杂技奖、紫金山文学奖。
七、申报方式
采用组织推荐或本人自荐的申报方式。所有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单位、所辖区、街道宣传、文化、文联等其中任一部门推荐盖章,报市级各文艺家协会进行资格审核并办理申报手续。
八、评选程序及方法
本次评选采取初评和终评二级评审制。评选以票决方式确定拟入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九、申报时间及途径
1.时间:申报截止日为2019年1月10日
2.途径:登录南京文艺生活网(http://www.arts-nj.com/)或龙虎网下载申报表。(详细见各艺术门类申报须知)
3.咨询电话:025-84578579
本公告由第七届南京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届南京文学艺术奖评选工作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